
3月3日,香港交易所发布通告,香港结算已就保证基金总额及每一结算参与者的所需供款作出检讨。重新计算后,该保证基金总额在扣除浮动供款豁免额的总额后为62.55亿港元。根据香港结算运作程序规则第18.2.1节,每一结算参与者的所需基本供款及浮动供款乃参照其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预期无抵押亏损的占有率重新计算。 结算参与者可于2025年3月3日通过CCASS终端机,下载“失责基金供款结单”(CCMDF02)获知其详细的所需供款。相应的款项将于2025年3月4日经直接记除指示或直接记存指示收取或归还。全面结算参与者另可通过报表检索平台(RAP),下载“失责基金要求报告”(RMADF01)获知其非结算参与者的所需供款。 请注意,重新计算后的保证基金总额为64.62亿港元。如果保证基金总额达到73亿港元的保证基金限额,香港结算将向个别结算参与者收取保证基金风险抵押品(又名失责基金附加缴款),数额相等于结算参与者及其联号的预期无抵押亏损扣除保证基金限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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